第106章 不如人间一场醉。(5 / 9)
王家眷,除却南王王妃交由淮山公“奉养”,南王其他的子嗣一律流放三千里,永世不赦。
至若明盛那张和明轩别无二致的脸,是唐天娆亲自动的手。她在明盛眼下二指处下刀,留下一道一寸长的伤口,又撒上了明轩提供的宫廷密药,让那道伤疤永远没有消除的可能。
明盛的长相原本儒雅清隽,唐天娆的位置选的够好,下手也是干净利落,所以如今破了相的明盛看起来非但不可怕,反而有了一种和明轩迥乎不同的气质。
明盛也是在那个时候知道了自己的师父和媚姐的真实身份。关于这一点,其实他没有什么不好接受的。因为这些年来,教他轻功和剑法的人是他们,真正关心他的人是他们,最后为他争取一线生机的人也是他们。无论他们是叶孤城和唐媚还是陆小凤和唐天娆,明盛心中始终都是感激着他们两个的。
南王府如今虽然没有被查抄,但是除去南王谋反所用花销,南王府差不多也只剩下一个壳子而已。到底是自己的堂弟,一个淮山公应有的俸禄明轩还是照旧拨给明盛,不过也就仅仅如此了。
所以,明盛送给唐天娆和陆小凤的东西在他们二人其他的朋友的贺礼的映衬下显得有些寒碜,却已经是明盛能够拿出的全部了。
至若那个需要他“奉养”的南王王妃,杀母之仇不共戴天,那是明盛这辈子第一次杀的人,也是最后一次杀的人。他不愿意让自己手上的血气冲撞了师父师娘,也的确没有调整好心境,所以他选择了避而不见。
唐天娆和陆小凤明白明盛的意思,他们两个人叹了一口气,到底没有说什么。毕竟来日方长,终归南王封地在川蜀,他们和明盛总有再见之日,而现在,就让那孩子一个人静一静吧。
“阿娆,阿娆,我来啦~”
就在唐天娆无限唏嘘的时候,一个一身粉衣的小姑娘如同一只蝴蝶一般扑入了她的怀里。她的身后跟着一个赤足红衣的男子,那人挑剔的看了一眼唐天娆身上的红衣,毫不留情的嗤笑道:“就这么一件红衣穿着有什么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随意扯了块绸子裹在身上了呢。”
唐天娆无语的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她的这件红衣虽然没有什么花纹,不过却是川蜀最好的绸缎庄的手艺……好吧,和东方不败身上那件用同色丝线绣满了绣纹的红色袍子相比,她身上的这件的确不怎么精致便是了。
“师父你不要这么说阿娆啦,她又不喜欢刺绣,你给她一根银针,她保准拿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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