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3 / 5)
我也喜欢你,不……我爱你……”
一屋子的栗子花味道。薛凌志他们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好睡着了,他觉得屋子里有些闷,想要出门走走,临走的时候低头吻她,温柔地告诉她:“我一会儿就回来……”
然而他没有。
在那间破旧的火锅店里,廖勤让他把她还给他。他气急了,原本称兄道弟的两个人突然间打得难解难分,最后像两条狗一样,躺在狼籍的火锅店里供人围观。廖勤哭得撕心裂肺,像小孩子一样,一遍遍地重复着那句话,不依不饶,没完没了。他一生中从来没有这样狼狈的时刻,突然间就觉得很没意思,不是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吗?那就还给他好了!
其实他在说完那句话时心底立即就后悔了,之所以那两天会躲着她,不过是因为脸上破了相不想给她看到而已,否则的话,她又要哭。至于李瑜,他他妈根本连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坐到自己身边的都没有注意到。
谁要她抱打不平?
错误在那一瞬间铸成,这些年来,他怨恨廖勤,厌恶李瑜,但更多的还是痛恨自己。李瑜把她推倒的那一瞬间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待伸出手去已经晚了。
“别碰我!”她说。
大滴大滴的鲜血从她掌心落下来,砸在劣质的人造大理石地面上,越发显得触目惊心,让他想起那一夜她留在他床单上的那一抹红。她瞪大眼睛看他,事到如今,他仍不能找到一个准确的词来形容她当时的眼神,痛恨有之,悲愤有之,心碎有之……,但更多的是难以置信,那眼神最终是陌生的,仿佛是在说:她不认识他。
一个女孩子的童贞没有了,他不知道她是否也曾哭泣哀悼,最起码她没在他面前哭过。“我爱你”,他试着拿着这把尚方宝剑来挽回些什么,然而她说:“我爱错人了。”
像个直面自己错误的猛士,她坦然承认自己的错误,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冷淡,甚至是麻木,比今天调侃他跟廖勤间浅薄的友情时更加平静。
“别再跟着我了,那只会让人恶心。”
因为这句话,他又气又怨,大学时一直跟她较劲。这段单纯的校园时光后来因为他父亲的去世而匆匆结束。他们老杨家的人丁一向不旺,子孙几代都是一脉单传,他父亲也只得他这么一个儿子,从小爱若性命。再加上他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极好,自然就更是要星星不给月亮,把他纵得无法无天。他从来都没想过如果自己的父亲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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