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4)
,一心只读圣贤书,对任何人都不再提起这段伤心往事。
其实这些年来,堕落对她来说何其容易?不过是一转念一抬手的事情。只是她从不允许自己放纵,否则的话,今时今日,她要拿什么扬眉吐气地站在他面前?拿什么去面对当初那些看轻她的人?
可以想见,如果她真的选择依附于陆朝晖或是其他任何男人,他都不会再对她心存愧疚甚至另眼相看,当他们再次重逢,他看她的眼神一定就跟那些失足妇女一样。
她不能够忍受那种屈辱。
“万箭穿心,习惯就好”,这些年来陆朝晖一直这样教导她。只是他似乎忘了,再怎么习惯,毕竟是血肉之躯,还是会痛的。
只是,她已经习惯了跌倒就立即爬起来。有时候即使伤心流泪,也要先找一个安全的所在把自己藏起来。
就像现在一样,在自己的家里,喝醉了倒头就睡,然后第二天醒来就又若无其事地上班去了。
楼嘉悦想醉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她根本没什么酒量,几杯红酒下肚,也就差不多了。
她趴在沙发上,连自家的门铃什么时候响了都不知道。
门外的陆朝晖明明听见屋子里有人在,却怎么也叫不开门,不由得担心起来。
他打电话给陆甜甜,小姑娘的记忆力超好,脱口就把楼嘉悦家的大门密码给报了出来,他照着密码打开门。
穿过玄关和客厅,循着声音来到客厅后的书吧一看,乳白色的地毯上卧着虾米般的醉鬼一只。
他走过去叫楼嘉悦,楼嘉悦连头都没抬,“啪”的一声就拍开他的手道:“别碰我,你这个坏蛋,我恨你!”
陆朝晖扶起她。只见水银般倾泻而下的灯光下,眼前的人醉眼朦胧,粉面桃腮,眼角犹带一丝泪痕,这样的楚楚动人,让他忍不住狠狠地抽了一口气。
楼嘉悦抬起头来打量他,眼前的这张脸端正严肃,眉骨和鼻子都很高,一双剑眉,眼睛深邃而明亮,显得非常抓人。
她伸出手去。
对面人的呼吸有一瞬间的停顿,正当他以为她的手会落在自己的脸颊上时,她却似突然间清醒过来了一般,意兴阑珊地扯了扯嘴角说:“……哦,原来是你呀,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陆朝晖的心里头五味杂陈。
所谓的“偷鸡不成蚀把米”莫过于此了。的确,他承认一开始自己对她的态度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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