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我是商伯年(7 / 8)
的注意力全然被他看她的目光吸引,完全移不开。直到今日,我仍旧忆不出他的长相,只是万分清晰地记住他的目光。
一个人,该有多爱另一个人,才能做到每每捕捉她的身影,就不由目光发亮?!
我想起我的初恋,想起那些紧张到呼吸受阻、话不成句的青涩日子。
可惜,我已经用最烂的滥情的方式,永远遗失了我的初恋。
而如今,我也必然得不到她。
我拿什么跟爱她的男子竞争呢?我所谓的爱上她,不过是想借着她,救赎我自己而已。
日子再一次失去了色彩。
再度失去色彩的日子,比以前更难熬。
她说她想离职。
升职、加薪,哪怕是上海户口,都不能挽留她。可见那个男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我的日子越发煎熬,以至于,每一个梦醒时分,我都会下意识地摸一下我的脸。我想知道,那张掩盖暗黑、怯懦与自私的皮囊还在不在……
在我举步维艰,行将崩溃之际,忽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了我的手机上。
一切都冥冥中自有安排,一定是吧?
从不接不在通讯录上的陌生电话的我,莫名接起了电话。
一个久违的,即使久违也永生不会忘记的声音,赫然响在耳边。
初恋!
接下来的剧情,犹如美国大片。我们要于深夜去一个偏僻的别墅区解救人质!知道吗?当初至真至纯的初恋,她竟然干起了类似保镖的工作。而且,她说那是她的家族事业!
我被命运摆了一道啊。
我深陷自己的苦恼,号称一直在垂死挣扎,而那个笑出全世界最纯净的笑容的女孩,才是每天面对生死存亡。
看破这一点,自哀自怜大概不会再有胆量光顾我。
还记得吗。我说过,性从来不在我的考量范围内。那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
当我全然把自己交付出去,任由她揭开我衬衣的纽扣,任由她打量我满身的丑陋疤痕时,她的眼泪,就是我的灵药。
是的。我是一个自小被虐待的儿童,长大的,只是身躯,直到我遇到生命中对的那个人。
ps:有一天,我会结婚,也会当一名父亲。
我可能会暴躁,在被惹毛的瞬间大吼大叫,但我敢用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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