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 火器之争(2 / 4)
,但五军都察院却是死活不肯受理,因为张友全已经办好了退役手续,不算是军方的人了。之所以保留军籍,那是当初为了方便退役士兵回乡才制定的政策,等他们在家乡安顿之后就要转入民籍。
五军都察院不管,倒不是因为张友全的犯罪行为给军队抹了黑。相反,这还是军方内部的“护短”。因为按照军法,杀害无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杀无赦的。然而在地方上,即便是杀人罪,也往往会酌情判处流放边夷。如果让地方上接手这个案子,多半能够保住张友全的性命,也不枉同袍一场。
只是审判官系统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风声鹤唳,一碰到“蠹”字铁定去万里之外安家,而那个“庸”字落在头上,这辈子的升迁也就无望了。
张友全一案,谩骂者有之,讽刺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赞赏者亦有之,怎么判都不可能落下好处,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个“素养低下”、“平庸无能”之类的帽子。
这便是顺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这个案子原因。
“文泉公,”助理躬身道,“恐怕风评只是一桩。另有一桩事,公不得不小心啊!”
“什么?”张文泉抬了一眼。
“内阁其实是反对携铳退役的。”助理道。
张荏仿若石像,一时没有任何反应。
关于携铳退役的事往往和诸学之中普及火铳操演联系在一起,同时成为了文官的试金石。
在吏部就有个段子,说是选官时不用问别的,只问是否支持携枪推移,诸学普及火铳操练。
若是参与铨选的官员坚决赞成,这是皇帝的忠臣,可以委以一县,或是边夷一府。
若是反对,那就是大明的忠臣,还要看他为何反对。回答影响社会治安,不利于官府治理的,可见其人是以劳心者自居,可试以部院,留为京官,但终身亦不过五品、四品的格局。
若想执掌部务,直达三品显贵,则必须看出:这其实文武之争。
寄情于物,人之常理。只要这杆火铳放在家里,此人这辈子无论居于何等岗位,处于何等阶层,都不会忘记自己当过兵,始终会有武人的烙印。若是没有这杆火铳,时间则会慢慢刷洗这份记忆。
张荏已经做到了正四品,过两年升三品显贵也是当仁不让,他已经能够摸到了这层。
换作阁老们来看,却能看得更深。
这杆黝黑的火铳,其实还是君权与政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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