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抉择(七)(5 / 8)
将这个上议院引申到大唐,也称得上是恰如其分,大唐终将走入一个新时代,而代表着旧时代的皇室,贵族该如何安放他们的位置。
如果一股脑的扫到一边,突然之间失去权力的皇室,贵族,肯定会跟代表着新思想的一方展开一场血战,这是杜睿所极力避免的。
杜睿不希望大唐内部,华夏子孙相互之间,再流一滴血,虽然旧思想注定是要灭亡的,而且旧思想的存在也必将阻碍大唐的发展,但是杜睿还是更倾向于用一种更加温和的手段来处理。
后世英国政府所设立的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选民按小选区多数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下议院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
立法的程序一般是提出议案、议会辩论、经三读通过、送交上议院通过,最后呈英王批准颁布。
议会的财政权由下议院行使,财政大权为内阁一手把持。议会对行政的监督权是通过议员对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质问,对政府的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或否决政府缔结的条约,同时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出现这种情况时,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它的职权主要有搁置否决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上议院如果不同意下议院通过的议案,只能将议案拖延一年后生效,对于下议院通过的财政法案,则只能拖延一个月。
上议院保留着司法权,是最高上诉法院,也是最高司法机关。上议院有权受理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也审理贵族的案件和下议院提出的弹劾案。
基本上来说,后世的英国也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可是英国因为历史的缘故,并没有明文的宪法,以致于立法权在三权分立的地位高于其他二权,即行政权及司法权,亦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规范,英国议会可以通过任何新法案而司法机构是没有权力宣布该新法案为无效。
另外传统上英国行政的权力是源自二个方面,一是议会通过的法例,二是英王特权。英王特权是一些源自英王保有的权力如签署国际公约的权力,宣战权,向国民发出护照的权力,特赦权等。
英王特权也是司法权不能挑战的权力,所以总括的说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在英国,司法部门只是按着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