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挽回(5 / 6)
的证词恰恰说明他的确曾与某个卖淫女发生过关系。那么,那个身患梅毒的女子,会不会就是在手帕上留下体液的人呢?方木建议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各医院和诊所)查找近10年内因梅毒前往医院诊治的AB型血,年龄在25岁至35岁之间的女性。经调查,C市十年内因患梅毒而去医院诊治的共有1162人,基数虽然较大,但其中为女性、AB型血且在25岁至35岁之间的仅有56人。警方对这56人进行逐一筛选,最后查找出其中曾从事性服务业的18人。
这18人中,2人下落不明,6名死亡,其余10人都在本市。警方安排死者之子马光辨认这18人中是否有当年找死者要钱的那名女子。最初,警方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一来时间太长,马光出现记忆模糊甚至记忆错误的可能性很大;二来,警方统计的人数中是否存在黑数尚不可知,当年那名女子很可能并未去正规医院诊治。然而幸运的是,马光在6名已死亡的患者中认出了当年那名女子,并确认无疑。
“把我妈气死的人,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夏黎黎,女,S市奋进县八台乡人,小学文化,自幼父母离异,10岁起随其母来C市谋生。据调查,其母一直从事性服务业,而夏黎黎不久后也堕入此道。据一同从业的姐妹讲,夏黎黎13岁时,其母因嫖资与客人发生纠纷,被打成植物人。由于缺钱,夏黎黎在那段时间拼命接客,但终究回天乏力,其母三年后去世。此后夏黎黎独自生活并继续从事性服务业,直至26岁那年死于三期梅毒。
这个发现让市局和犯罪心理研究室十分兴奋,但是双方却形成了不同的推测:
市局方面的推测是:凶手很可能是嫖宿夏黎黎之后被感染梅毒,而马春培正是将梅毒传染给夏黎黎的人,凶手的动机是报复。但是夏黎黎已死,所以凶手将一腔怒火发泄在马春培身上。但是马春培的尸体经检验后发现,他没有,也不曾患过梅毒。此外,如果凶手是为了报复杀人,那么他为何在夏黎黎死后六年才动手?他又是如何得到那块手帕的?
边平的意见是:凶手很可能是与夏黎黎关系密切的人,对夏黎黎悲惨的身世十分同情,进而在夏黎黎死后报复当年的嫖客。而从手帕上的痕迹来看,马春培嫖宿夏黎黎的时间大概就是夏黎黎为其母拼命赚钱的时期,那时夏黎黎仅有13岁左右。凶手把现场布置成“无力侵犯幼女”的样子,就是要强迫马春培赎罪。
方木对这两种推测都不同意。市局的推测明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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