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做梦(2 / 4)
具有攻击性的人,所以做完就会后悔。
少年时曾经家里遭遇这样的变故,又饱受欺负,实在怪不得她。
现在就慢慢好起来了,知道有人保护她,知道有人给她撑腰,知道自己不必再故作坚强,她终于放下心结,重新变得豁达明朗。
真好。他看见孙晴好从枝头拉下一支桃花来,人面桃花相映红,实在是良辰美景,她问:“这花开得真好,我可以折一支吗?”
“这是你的花,只要你喜欢。”
孙晴好就攀折了一枝下来,还有点不大好意思:“小时候的毛病现在还没好,它长得好好的就是手痒。”
她有点惭愧,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爱花人。
宋峥清却笑:“你喜欢,那就足够了,我如果种花,也不过想博你一笑而已,你笑了,那就什么都值得了。”
孙晴好被他说得欢喜又难为情,抱着他的胳膊撒了会儿娇,岔开话题:“杏花村原来是什么地方呢,我看这里好多树都有点年头了,移植过来的吗?”
“不是,早年……这里是王府的后花园。”
怪不得那么漂亮,孙晴好和宋峥清走了一遍,她犯了难:“我觉得都挺好的……”
要她改吧,她怕改坏了,也不知道怎么改才好。不过没关系,宋先生是能人啊!所以她说:“你改。”
“好。”
这里毕竟曾经是会所,有些格局不再妥当,整改是必须的,要怎么样保留杏花村原汁原味的份上更加出彩,那肯定是有难度的。
但是有宋峥清在,她完全不担心,她可以随便提要求:“想要个秋千。”
“好。”
“池塘……嗯,有一个了,就不要了吧。”
“好。”
“杏花好喜欢,但再种点玫瑰好不好,”她还和他形容,“小王子的玫瑰。”
“好。”
孙晴好想想,好像没有补充了,她心满意足趴在他的肩膀上:“走累了。”她穿高跟鞋的时候不多,通常都是布鞋,绸缎面的布鞋绣着花鸟虫鱼,又漂亮又舒服,因为秀园里干净,白色素面的鞋走一天都不会脏。
但是这不妨碍她撒娇嘛。
和男朋友不撒娇,犹如锦衣夜行。
宋峥清带她去休息,那个地方她没有去过,视野极好,几乎将整片杏花林尽收眼底,而且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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