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命运(2 / 4)
并非是那种为非作歹的恶霸,但是大地主这个身份已经足以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了。他们家便成了月亮湾地位最低的一家,招工、升学这些好事全然都轮不上他们。
所以尽管于有清十分聪明,但也只能跟她一样,念了初中就没法再升学。于有清的姐姐于有芬是她三哥的同学,长得很漂亮,赵明朗曾经还和她谈过恋爱。有一次一个厂子来村里招工,于有芬的条件刚好符合,赵金云说只要于有芬肯陪他睡,就推荐于有芬去,于有芬鬼迷了心窍,听信了赵金云的话。结果赵金云占了便宜,于有芬也未被招去,还怀了身孕,她悲愤交加,觉得实在太过丢人,便投河自尽了,幸亏被人救了。于有芬的大哥于有义知道这件事,怒不可遏,将赵金云揍了个半死。
于有芬堕了胎,在家乡待不下去,和她大哥一起跑到新疆去了。于有清参加了77年高考,考上了大学,怀恨在心的赵金云卡着于有清的档案和户口关系不给转,于有清转不了户口和档案,就上不了学,他甚至还跑到学校去帮忙,也未能成功。于有清愤恨难抑,将赵金云打得半死,甚至连腿都打折了,自己连夜逃到新疆,投奔他哥姐去了。
于有清兄妹几个背井离乡多年,边疆苦寒,环境艰苦,于有清三十来岁的时候,死于一场雪崩,永生没有回归故里。
那个年代,没有户口档案和介绍信,出门寸步难行,更别提上学和参加工作了,薄薄的一张纸,甚至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赵金云这样的败类,手里握着一点权利,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姑娘,阻断了多少人的前程,操控了多少人的命运。
赵明月看着跟自己一般大小的于有清,十几岁的青涩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瘦得跟豆芽儿似的,家庭成分的压迫,使得这个聪慧的少年沉默寡言。如果早知道那些艰难险阻,全都能规避,他们的命运是不是可以发展到另一个方向?
赵明月浇好水的时候,于有清还在挑第四担水,两个大木桶将他单薄的脊背压得都弓了起来。赵明月轻叹了口气:“有清,我浇好水了,先走了啊。”
于有清有点受宠若惊:“诶,好。”两人虽然是同学,也是一个村的,也算是从小看着长大的,但是十几岁的少男男女都是情窦初开、懂得男女有别的年纪,像赵明月这种坦然叫对方名字打招呼的非常少见,起码于有清就不敢亲昵地叫赵明月的名字,要叫也是带了姓的叫。
回到家里,父亲兄长都在准备去队里登记上工了。这个年代,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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