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2 / 9)
刘远深以为然,于是就下了那道后来引起天下震动,掀起无数风波的诏令,又辟争鸣殿,以作辩学之所。
但是熊康之所以会作出如此建言,主要原因还在于他有另一层鲜为人知的身份。
熊康是儒门弟子。
儒门自从秦始皇时代就受到严厉的打击,秦二世胡亥更加不可能为他们平反,自那时起,儒门弟子就无时无刻不想着光复门楣,名扬天下。
他们蛰伏了许久,终于碰上这个机会,当然不肯放过,借着在争鸣殿辩学的机会,儒门弟子摩拳擦掌,打算一展所长,让儒家彻底取代法家,成为治世之学。
一开始确实进行得很顺利,儒门弟子在这些年也学聪明了许多,他们并不一味排斥它派的学问,反而博采众长,去芜存菁,将儒学发展得更加完善,从这一点来说,熊康的打算是没错的,像重教化,轻刑罚一类的观点,确实令刘远颇为赞同,而且欣然采纳。
但是他忘了,就像其它学派一样,儒门里也分了许多派别,有时候同为儒门弟子,彼此的观点也有截然不同的时候。
别说熊康不是儒门领袖,就算他是,估计也控制不了局势的发展。
渐渐地,就开始有人把关于君王仁德牵扯到刘远对父亲和嫡母不孝的事情上去,刘远最恨别人在这件事上对他指手画脚,当时一听,直接就恼羞成怒,拂袖离去,事后还将说出这番话的那个儒门弟子痛骂一顿,对儒家的印象自然也就一落千丈。
这下正合了其它门派的士子的意了。
儒家风头最盛,大家正愁没机会扳倒他们,他们自己内部协调不好,直接把把柄递到别人手上,其他人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蜂拥而上,把儒家贬得一无是处,顺道把自家学说改一改,以便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尤其是帝王的统治需要和爱好。
譬如说有人批评刘远不尊父母这件事,法家弟子就反驳道:父慈子孝,父若不慈,做儿女的又如何孝顺?万事万物源于法,法若得立,诸事大定,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种情况就应该订立律法,规定子女虐待父母,当处以大刑,反之若父母待子女不慈,甚至虐待子女,子女成年之后,也可不必赡养孝敬父母云云。
从前秦律里对孝道有很严厉的规定:儿女控告父母,奴婢妾室控告主人家,一般都不为罪,父亲偷了儿子的财物,这也不算罪,父母如果控告儿女不孝的,要求处以儿女死刑的,也要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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