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四 章、 你令我神魂颠倒。(六) (1)(8 / 24)
敢侮辱我偶像!”
“啊。”我手里握着一根水笔,重重一划,数张白纸顷刻间皮开肉绽,我抬起眼来:“所以呢?”
“……”叶寻寻浑身抖了一下,瞪着我张嘴半晌,最后哼了一声扭过脸,“没,没什么。”
我终于意识到叶寻寻是只管豁开伤口,管不了缝合的。失恋这种事情就算痛得死去活来,也还是得我自己慢慢愈合。自那天晚上,我有意避开见到顾衍之。所做的无非是回家得晚一些,睡觉得早一些。我曾经留意过顾衍之的行踪规律,对他回家的时间和表现很了解,当时那样做自然是想要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一点,现在就正好相反。
然而理智和情感很难并行。能完全驾驭得了这两样东西的人,贯穿整个人类史都找不到一个。因此在这方面看其实所有人都是偏科的,天才如梵高和爱因斯坦也不能幸免。我身为一介再平凡不过的女中学生,自然更是偏科得一塌糊涂。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每当避无可避见到顾衍之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的表现就是经常说错话和做错事,然后偶尔还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地偷偷看向顾衍之。
我的十五岁生日在我这样纠结复杂又痛苦的心情中到来。
我对每一年的生日都印象深刻。印象深刻的原因主要在于顾衍之,每次我过生日,他人不论在哪里,总会回来T城。并且生日宴盛大。叶寻寻曾对此表示不屑一顾,不屑一顾的原因在于她一直认为掌控于手心之中的鄢玉在她十三岁生日那年,以事情很忙很重要为由人在美国,从而错过了她的生日。从此以后,叶寻寻对每一个人家团团圆圆美美满满的生日都表示不屑一顾。
然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却不是我的生日。而是在我十三岁的一天,顾衍之去学校接我放学。每次他往学校门口随便一站总是可以吸引一众目光,那天他穿一件驼色长风衣,站在门口边接电话边朝我招手,我清楚听到旁边女生低声尖叫的声音。等上了车,我却被告知先不回家,而是要去商店一趟挑选礼服。我正在剥他带来的巧克力,闻言停了停:“为什么要突然给我买礼服?”
他说得慢条斯理:“去砸场子。”
“……啊?”
他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你还记得那个说过你又矮又小的王董事的儿子?今天他生日。”
“……所以?”
“我们去盛装出席一趟。”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盛装出席?还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