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赏凌霄谈菊论命(5 / 7)
这位显国公可算是威名在外。当初京城里面闹夺嫡之变,外头西北那边羯奴们蠢蠢欲动。显国公其年已经四十往上了,带着兄弟和儿子,领兵大战西北。当时京里边一团乱,都没人关心往西北送军粮的事,显国公硬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连打了三场硬仗,生生把羯奴赶回西北一千五百里!待回了京,京中已经尘埃落定,皇帝登基第一件事,就是封他为显国公。
要知道,公侯之家京中不缺,但是这个“显”字的封号却不一般。本朝只有亲王郡王的封号才能带“日”字边儿,在公侯里头,显国公这封号,独一无二!
不过这封号来得也忒是苦逼,显国公的兄长死在边关;自己的儿子受了重伤,回京医治无效,拖了一年多还是死了;弟弟丢了一条胳膊,也就只有显国公本人还是个囫囵的。
绮年记得吴氏当年说起显国公府的时候也是十分钦佩的。显国公家子嗣也不大旺盛,兄长只留下一个儿子,似乎出息不太大;弟弟倒是有两个儿子,但是年纪还小看不出好歹来;他自己的儿子死了,身后倒是留下一女二子,只都十分幼小,似乎庶出的小儿子还是遗腹的,连爹的面儿都没见着。
那么这位金国秀,是显国公的孙女呢,还是大房或者三房的女儿?知霏这个小丫头,说话也不说明白了。绮年心里嘀咕着,摘下帷帽行礼:“绮年见过金姑娘。”
金国秀身材高挑,端正回礼的姿态无可挑剔,却不是一般女孩儿的那种袅娜,反而肩背笔直地透着股挺拔劲儿。大概是武将家出来的姑娘就是不一样吧,绮年心里琢磨,脸上微笑:“这凌霄花开得真是好看,红通通一团火一般。”
金国秀微微仰头,喃喃轻道:“是啊,爬上梢头,色如烈火,故名凌霄……只可惜,终究是一株藤,虽则年年绽放,也还要一棵树让它攀着。”
这段话让绮年蓦然想起一首诗《致橡树》: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说实在的,绮年对现代诗好感不多,爱情诗什么的更觉得多少有点装13,但这首诗她当时读过了却觉得有几分道理,至少它表示了一种平等的爱情态度。不过自打穿越来了这个世界,这什么爱情平等天赋人权的想法就只能抛到太平洋去了。就这种男婚女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要看门第、论嫡庶的拼爹时代,讲什么爱情简直是头壳坏掉,她这么独立的一个人,穿过来也还不是要认命,当个老老实实的大家闺秀么?
但是金国秀却站在这里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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