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弄丢了孩子的科研狂(3)(4 / 11)
的对比。
王轩见过类似的人,虽然只是在街上匆匆而过,但他们会矜持又不着痕迹的避开与他肢体接触,他们看过来的视线中没有鄙夷之类的负面情绪,只有毫不在意。
他与这种人是两个世界的人,王轩心知肚明,就算是他们不会露出什么不屑的情绪,但也绝对不会愿意和他打交道,这并不是什么看不起,只是世界不同。
抱有这种想法的王轩在看到对面那个从头到尾都写着“我是个比你有钱许多倍”的男人友好又自然的冲自己伸出手,做着自我介绍时,险些没有反应过来。
“你好,我叫林时恒,和我夫人会来这里住一阵,你是我们的邻居对吧,以后还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和善的浅笑,平等的态度,那只伸过来想要和他握手的手。
王轩还从没有被人握过手,他接触的人都是一些不需要礼仪的,而那些会礼仪的又从没有和他接触过,因此在看到那只白净甚至还戴着一块名贵手表的手掌落在他面前时,他怔楞了好几秒,才匆促的将手从厚厚手套里拿出来,与那只手相握。
他的手是干净的,因为要戴手套的缘故,王轩有洗手,因此虽然匆促,他的神情倒是没有什么自卑的情绪。
没什么好自卑的,人家怎么对他,他就怎么对人家。
等到双方友好的握完手,王轩先是下意识的比划了一下,接着想起面前这位高知识分子应当不会手语,于是又掏出了纸笔来,先坦然说明了他是个哑巴,再简短的在上面写下了自我介绍。
在他写字的过程中,一直安静站着的男人并没有露出什么好奇之类的探究神色,这让王轩心里有些放松,写字的速度也不再那么急促。
他是会写字的,那位让他继承了姓氏的组织人员很喜欢他们这些孩子,即使他们是残疾的,他也会在讨饭回来的时候教导他们认字和写字,一些孩子本来就很累,不想浪费时间学,王轩却很听话,他教什么,自己学什么。
倒不是他小小年纪就知道要读书写字,只是想要学会了之后,得到一句称赞而已。
等到组织散了,王轩开始和外界接触时才发现了认识字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因此他找到地方住手里又赚了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买了个字典,每天睡前必要抱着字典翻看一阵才能沉沉入睡。
当然了,他的字是有些丑陋的,但也不会缺胳膊少腿,等到写完了,摆在林时恒面前,他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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