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背叛(20 / 22)
说得很精辟,“吃人已经违反了基本的人类伦理,你必须拿出实际行动证明你是迫不得已。”
笔者记得唐朝也有人非议张巡吃人问题,结果被一个御史一句话就骂回去了,大意就是张巡已经为国家死了,你们还想怎么样?历史上张巡是从自己亲人开始吃起,而祖大寿吃光了一城人后,他家里的几百口人,还有一万多关宁军守军,个个都毫发无伤。
在大凌河把百姓都牺牲后,祖大寿和关宁军却投降了,等守锦州的时候,吃光了全城百姓后他老人家又一次毫发无损地带着全家人投降了,这种禽兽身上可有一丝一毫值得人敬佩的地方?
具体涉及到袁崇焕问题:
首先,什么是卖国贼?笔者认为,卖国是一种行为,而不是念头或是语言;而进行了卖国行为的人,那就叫卖国贼。
不经国家许可,一而再、再而三地私下与敌军议和,是不是卖国行为?在两军对垒的关头,杀害己方抗敌将领是不是卖国行为?在两国交锋时,把重要军需物资卖给敌军,这是不是卖国行为?负责一个战区的总司令,把大批友军从关键地点掉开,导致敌军入侵成功,这是不是卖国行为?肩负保卫国家的重任,眼睁睁地看着敌军侵入国土,既不抵抗也不报警,然后硬说自己没有看见来推卸责任,这是不是卖国行为?
一个做了这么这么多卖国行为的人,是不是卖国贼?
其次,我们需要为一个卖国贼解释和辩护么?笔者认为不需要,如果只看汪精卫的口号,那他绝对称得上浩然正气、古今完人,如果仅看秦桧的自辩,那他也绝对是忠君爱国的典范。
如果存心为卖国贼解释,那么汪精卫一样能解释成曲线救国,秦桧一样能解释成服从君命。如果笔者一定要为袁崇焕解释,当然也能找出无数种理由为他的种种卖国举措开脱,但是……但是笔者为什么要替挖空心思地卖国行径开脱,笔者为什么要替绞尽脑汁地替卖国行为找借口?如果笔者这样做的话,那本书到底在宣扬什么?本书到底想表达什么?笔者的立场又是什么呢?
如果一定要替卖国行为找借口,那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吴三桂这些卖国贼都能找到无数的理由证明他们的不得已,他们比袁崇焕的处境可能更令人同情,但难道这就能说明他们不是卖国吗?
笔者举一个特例,张自忠将军。张将军也做出过卖国行为,但笔者不敢称他是卖国贼,为何?
因为张自忠将军为他的祖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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