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两篇日记(6 / 7)
又好像从没有男生甚至是男人入她的法眼,以她的高考成绩,即便语文作文拿到光荣的零分,也完全可以去复旦等名牌学府,可她愣是跌破眼镜跑到了上海,当时学校方面差点崩溃,不过前几年有某个家伙“珠玉在前”,已经让校方养成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
所有叶秋水的五六位闺蜜都知道一个秘密,这位在同龄人中一骑绝尘的女孩暗恋着一个不高不帅不富的学长,不高不帅,是事实,不富在当时的岁月也是事实。可为什么喜欢,说法就千奇百怪了,问她,她也从不说,就是一脸甜蜜的花痴样,让一干闺蜜很是受不了。更受不了的是这种喜欢雷打不动地保持暗恋姿态,不表白,不出击,这还是那个做什么都雷厉风行摧枯拉朽的叶秋叶吗?叶秋叶先把挎包挂在铁栏杆攀登架上,开始绕圈慢跑,整整十圈,不多不少,回到攀登架那边,爬上去坐着,摇晃着脚丫,想必在男生眼中是一幅动人的风景。
她有写日记的习惯,但不勤快,而且没有专用日记簿,想写了,随手撕下一张书页就行。拿起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财经类生僻著作,垫在腿上,咬着笔杆子,想着如何下笔。叶秋水的高考作文失利,不代表她不擅长,相反,从小就借知识分子父母东风与书本打交道的她颇像《红楼梦》里的薛宝钗,遍览杂书,文采极好,之所以头疼今天的即兴日记,是因为太在意了,不想胡乱瞎写一通,重视这篇日记,就是缅怀自己的那段懵懂青春。
她偷着乐喃喃道:“我是少女呀少女。”
叶秋叶终于开始写这篇可以当作人生第一封情书的日记了。
“八月九日,立秋,天晴。梧桐树叶开始落了。叶秋叶开始写秋天的第一篇日记。第一次见到他,我初一,他高一,是在学校里的兼营洗衣店的理发店,我先到,他后到,好像他跟老板娘关系很好,说要先给他理发,他说不用,等着好了,于是我先剪了一个斜刘海,他自己在水龙头下面洗了个头,然后就在旁边坐着看,我有点脸红。等剪完,我才发现没有带钱,是他垫付的,说好了晚上还他,后来我去高中部找到那个班级,才发现班里根本没有他,这个骗子!第二个学期,操场大集会,据说是有高中学长在省数学和物理竞赛中一起拿了第一名,真厉害,教导处主任满面春风说了一大通,特得意,获奖人就一个,最后让那人上台领奖和发表感言,我听到一个跟我一样有趣的名字,赵甲第,结果才发现就是那个‘骗子’,哈,这下你逃不掉了吧。颁奖后是通报批评几个学长的打架事件,与校外混混斗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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