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八二章 没有鸟用!(5 / 6)
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见义勇为是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推崇和拥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也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仅从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角度分析,民法对公民见义勇为行为法律定性不明确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缺失,是两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不需要人刻意去带,一波节奏就这么起来了。
在这波节奏里,各地众多具有典型意义的见义勇为者、民间反扒志愿者和民间反扒机构接受媒体采访报道,鲜活的案例和感人的事迹比比皆是。
而这只是第一波。
第二波节奏很快到来,这波节奏的主体是各地警方的反扒大队,以及他们历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
“揭秘反扒警察:为抓扒手,每人都有外号,文身染发变造型。”
“抓获扒手的背后,是反扒民警长时间的跟踪与蹲守。”
“反扒民警不好当,辨识跟踪抓捕皆学问。”
“十年风雨情,一位反扒民警的从警之路……”
还有第三波节奏——警民联手合作反扒!
这是重点中的重点,也是主流媒体宣传的重中之重。
自从民间反扒联盟诞生以来,其合法性就一直受到部分人质疑,其中就包括部分法律界专家。
而且对于民间反扒志愿者抓捕小偷过程中,是否构成暴力行为或暴力伤害,也一直有部分人持否定观点。
以前段时间九门小吃街那档事为例,舆论上一直有圣母认为麦小余和热心群众出手过重,存在暴力伤害之嫌。
第三波节奏,主要是为了突出见义勇为的正确姿势,以及给民间反扒联盟提出建议——及时报警,保护受害者的同时,也将自身危险降到最低。
其中特别点出民间反扒志愿者精神可嘉,但发现情况应该主动与警方联系,以确保警方精确打击。
三波节奏过后,社会正能量得到了弘扬,舆论也逐渐平息。
动嘴永远是最简单的,上下嘴皮子一碰即可;然而落实到实际生活中,需要时间,可能还会很漫长。
除了各地主动申请加入民间反扒组织的人数激增,部分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流程因之临时加快之外,没有别的改变,公众生活逐渐回归以往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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