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阿爸(4 / 7)
很勉强的继续微笑:“好,老兄吉人自有天相。”
然后他招架不住似的看了无心一眼,无心随即看了丁思汉一眼。丁思汉接收到了他无线电似的目光,当即一手夹着雪茄,一手拿着餐巾,微微的一点头。
因为史高飞剥虾壳剥得入了神,所以无心得了机会,以去洗手间为名暂时离席。他一走,丁思汉把雪茄交给丁丁,紧跟着也出门包房。两人在外面大厅里会了面。厅角一株的凤尾竹下摆着沙发圆桌,正好能供他们相对着坐下。周遭没了听众,无心立刻开了口:“你当年叫什么来着?丁小猫还是丁小狗?几十年不见面,我记不清楚了。”
丁思汉很舒服的向后一仰,又对着无心翘起了二郎腿:“丁小猫,也有人叫我小丁猫,不过我改名了,现在我叫丁思汉。思想的思,好汉的汉。”
无心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对,我记起来了,小丁猫。你为什么要改名字?”
丁思汉垂下眼皮,看自己穿着黑色马丁靴的脚在圆桌下面摇来晃去:“你不觉得那个名字听起来很可笑吗?”
无心一扬眉毛:“你刚知道?不过丁思汉也马马虎虎,好像是说你在想汉子,幸好你是个男人。”
丁思汉抬了头,脸上现出愕然神情:“是吗?”
随即他挥了挥手:“算了,随便吧,反正我已经老了,下辈子再换个新名字就是了!”
无心对于故人的情绪总是难拿捏,有点高兴,也有点害怕:“你的儿子真够帅的,比你年轻的时候强多了。”
丁思汉恨不能啐他一口:“他不是我的儿子,他是顾基的儿子!顾基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傻大个儿!”
无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影影绰绰的想起了顾基这么个人。原来当初丁思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当真是带着顾基逃离北大荒,跑去缅甸闹起了革命。可惜事与愿违,他们跟着缅共越混越惨,最后实在是没活路了,只得作鸟兽散。而顾基虽然一贯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可是在革命最艰苦的时候,他竟然和一位云南女知青搞出了个私生子。私生子先是由女知青抚养着,后来女知青病死了,私生子只好转给顾基接手。顾基不会养孩子,不想要;而丁思汉见孩子生得可爱,却是动了恻隐之心,顾基不要,他要。
私生子从此跟着丁思汉姓了丁。而丁思汉脱离缅共自力更生,凭着先天的本事,居然在阴阳一道上发了大财。丁丁十岁回国,一直在昂贵的国际学校里读书,越长越大,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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