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章:缺钱(3 / 4)
以为他疯了,这个事情传遍村子,李浩一时间成为全村的谈资,然而李浩才没空理他们,赚钱才是大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其实养鸡并不是他的终极计划,他的最后一步计划才是重点,那就是卖油炸鸡叉骨!
现代人喜欢吃油炸食品,虽说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然而肯德基的生意依旧很好,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吃,他爸爸是星级厨师,他从小就是吃美食长大的。
他虽然不喜欢吃肯德基,但他喜欢吃他们家附近的一家鸡叉骨,他的舌头非常灵敏,能尝出菜里的配料,他吃了那家超赞的鸡叉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店,唐朝的烹饪水平很低,严重缺少美食,李浩坚信,自己的鸡叉骨生意一定会很火爆的。
想要做鸡叉骨,准备工作还是很多的,养鸡只是其中一步,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准备调料,以现在的条件,他的调料还是缺了几样,好在重要的调味料他都有,于是他在后院中开辟出好几处菜地,专门种植自己带来的调味食材。
第一批小鸡崽成功地孵出来了,全村人都惊呆了,终于意识到李浩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人真的能孵出小鸡,一时间,李浩又成了全村的热点人物。
这群小鸡,李浩让金氏细心照料,自己则每天去田里查看自己的玉米地,他怕那些佃农偷懒,随便糊弄自己的玉米地,到时候胡乱交差,然而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唐朝的百姓还是很朴实很有节操的,对他的玉米地照顾的很好。
他所带的这些农作物在经过时空隧道的时候似乎都经过了或多或少的变异,这玉米也是变异过的,这些玉米成熟周期非常短,只需要60天便可成熟,而正常的玉米成熟周期一般在100天到130天之间,而且他的这个玉米耐寒耐热,耐旱耐涝,基本除了腊九隆冬,其他季节都能种植,生命力旺盛得堪比野草,不仅如此,这玉米的产量也高,他在南陀山试种过,一亩地能产1000千克玉米粒,也就是前世的2000斤(唐朝一斤等于16两),要知道,就算在前世,有化肥和农药的前提下,玉米的最高产量也就1500斤而已,可见这个基因突变的玉米突变的比较厉害。
不过他这个玉米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不好吃,味道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很粗,基本跟谷糠差不多,难以当成口粮来食用,喂猪喂鸡倒是不错,营养方面应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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