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拙劣之技(二)(2 / 5)
灭门案很像,宋处长曾参与过秋县的案子,这两桩案子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陆微微在宋原的眼神示意下轻声开了口:我认为本案和秋县一案没有关联。根据我们工作组对现场的勘察已经尸体的解剖工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凶手和死者一家认识。
第二,凶手和女死者有**关系。
第三,凶手和秋县案中的见证人关系匪浅,或者有亲戚关系。
第四,凶手离开时因慌乱,脚印未擦除,痕迹检验专家已经推断出了他的身高,在175以上,体态偏瘦。”
所谓的见证人就是在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为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得不充当见证人。因为见证人不是公安内部的,并没有强烈的保密意识。
刑警大队的江队长瞪眼:“这吊人胃口吊得。怎么得出来的结论,好歹说说过程啊。”
陆微微是急于抓住凶手,才简单明了地说出四个排查条件,闻言愣了一下,补充说:“是这样的。
第一,根据尸检结果,男死者和女死者的死亡时间隔了半个小时,也就是说,凶手在杀死张泉生后和耿素珍有一个对峙的过程,在这长达半个小时里,凶手一点也不担心西边卧室有人来支援,这说明他知道西卧室没有人住,凶手杀完人后又走到西卧室留下血迹只是为了模仿秋县的那个案子。这个模仿太生硬刻板了。
第二,凶手和耿素珍对峙的过程中抓破了耿素珍的胸部,显而易见这里边有性的意味。耿素珍的额头上发现一处死后伤,这是凶手在她死后用菜刀的刀柄打击所致,男死者和小孩身上却没有死后伤,我推测凶手是冲耿素珍来的,而且两人有**关系。
第三,本案和秋县一案非常的像,照理说,我们警察在处理案件时第一时间就是封锁现场,后期保密工作也做得很好,围观群众知道案件的大致情况不稀奇,但若连细节都知道,那肯定是参与过秋县一案的现场勘验了。我们内部人不会泄露机密,但案件中我们邀请的见证人,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不会对外泄露。”
陆微微停了下继续说:“能对秋县案的现场这么熟悉的又没有强烈的保密意识的除了见证人外还能有谁?所以本案的凶手和秋县案的见证人应该关系匪浅。”
在场的民警们表情不一,虽然陆微微说得条理清晰,头头是道,但她毕竟算得上新人,她的推断关系到整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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