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4 / 4)
营的小公司人手不够,她想回国帮忙了,不想在墨尔本呆着了。
而那时候她虽然有过想跟温景时见他父母的念头,但他俩爱的并不是难舍难分。他俩在一起,难听点,不过是将就,彼此三观一致,彼此欣赏聊得来而已。她想回国了,分手也就自然而然的了。
她不是喜欢贪人便宜的人。跟温景时在一起的时候,温景时给她买了个高档小公寓,还给她买了好多的包包衣服,分手的时候,公寓她还给了他。至于衣服,包包,她送还回去并不合适,想着温景时平时写字时喜欢用钢笔,选来选去给他挑了支都彭的红宝石镶钻限量版的钢笔。
她以为这样就算是跟他划清了界限了。但没曾想,在她要回国前的一个月,温景时为了救她而受伤。
更没曾想,三年来,温景时的腿一直都伤着,直至现在走路还跛。
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抖了下,纪笙笙叹息一声,看来她跟他的界限是划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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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毕竟只吃了一半就出来了,担心沈凡凡晚上睡着后会被饿醒,回到家,纪笙笙就去了厨房开始张罗着给沈凡凡做点东西了。
晚上喝点粥比较好。
这么想着,纪笙笙系好了围裙,开始给沈凡凡熬平日里挺喜欢的八宝粥。
二十分钟,粥做好,端出去。
纪笙笙手艺特好,而盛有八宝粥的小碟子又格外漂亮,青花瓷,印着漂亮的花纹,让人看着就有食欲。
沈凡凡搅动碗里的粥,抿一口,夸她:“妈妈煮的东西就是好吃。”舔舔嘴唇看看她,沈凡凡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跟我爸爸结婚?我真的好想好想跟你住一块,那样我可以每天都吃到好吃的,也可以每天听你讲故事。”
什么时候跟他爸爸结婚,她也不知道呢。
交往了一年多了,沈隶从未提过这一茬儿。
眼神黯了黯,纪笙笙看眼沈凡凡,问他:“老师给你们留了作业了吧,吃过饭休息会,就去做作业,做完作业,早早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