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3 / 4)
带着他家少爷……说实话,他家少爷怕是要拖少奶奶后腿的。他家少爷这么大一人,这是没入门就带着污点。若少奶奶当真出身京城的显贵,怕是连门都不好进。
不过主子既然决定了去,那自然是要去的,没得他一个老仆反对什么。
出了门,长安才算真切地感受到这个朝代的大概样貌。总体来说,一副百姓安居乐业,四海歌舞升平的繁荣模样。
长安选择走水路,一是水路顺畅,跟船走不怕他们三人路遇劫匪,平添危险。二是长安实在受不了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那么远的路全靠两条腿或者驴车跟人挤,一路风餐露宿还得风雨兼程,这不是要她的命?
果断水路,花大价钱也得走水路。
王爷对她这个决定十分满意。这女人虽然性子不够恭顺,却十分会办事。本以为少不得得路上吃苦头,现如今看来,还是他小瞧这女子了。
两个多月的水路,五月底,三人终于抵达了京城。
周和以遥望着巍峨的紫禁城和熟悉的城门,心底悄悄松了口气。虽说他一直不曾有过动作,却不代表他心中不着急。灵魂附身到陆承礼的身上这大半年,他急迫想知道自己本身的身体怎么样了。
长安小心地捂着缝着了九千两银票的肚兜,抱着一路花费剩下的散碎银子从船上下来。见周和以兴致勃勃地盯着行人进出的城门,顿时就笑了:“你乖些,等我得了空就带你出来逛!喜欢什么,都给你买!”
周和以跟她这大半年日日朝夕相对,已经习惯了她对他哄孩子的态度。非常熟练地朝长安眨眼睛,笑得天真无辜:“那我想吃大酒楼!”
长安知道这傻瓜特嘴馋,毕竟自从跟着她就一直在吃。若非他年轻消耗快,指不定就被她喂成大胖子了!
“可!”终于不用赶路了,长安高兴道,“不过咱们得先找个地儿安顿……”
说着话,长安习惯性地伸手去牵他。
这是这大半年长安照顾周和以给养出的习惯,出门在外,人多时候必须牵着她走。
实在是这傻子皮相好却神志不清的缘故。说起来,还是大盛素来盛兴养男妓之风。类陆承礼这般纯洁如林间小鹿的年轻男子,不仅招女子怜爱,更容易招好男风的畜生惦记。他们三曾在扬州之时就碰见过一回,船停在扬州码头,长安带着周和以和常松下船去采购补给。周和以就被人给盯上了,若非当时长安发了神威一人打到五六个人,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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