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6 / 6)
一子,但因为儿子不争气,李绛也不怎么看重她。两个人完全是各自过各自的,她就图个相公夫人的名头罢了。
李晔轻声说道:“父亲既然做了决定,母亲还是不要为此不快了。骊珠郡主也没有母亲想得那么不堪。”
“你又没见过她,怎知她如何?都是郡主,长平郡主比她好上千百倍。你若肯听为娘的,早早退了婚书……”
李晔微微皱眉,口气仍是缓和的:“圣人已经下旨赐婚,长平郡主即将嫁给淮西节度使,母亲不要再说这种话。”
“儿啊,为娘的就是怕委屈了你。”郑氏抓着他的手,“你看你两位兄长娶的都是名门望族的嫡女,关键时候可以助他们一臂之力,在你父亲心中的地位自然是不同的。哪像你……”她怕伤了儿子,没有再说下去。
云南王远在天边,就算他的女儿是郡主,都城里哪个人会给脸面?郑氏是极不喜欢这桩婚事的,空有个壳子。
李晔原本也有退婚的打算,一来是成全她的所爱,二来他所谋之事,未必能保一世平安,不想连累她。可去了一趟南诏,却改变了主意。只要她不嫌他这副“残破之躯”,他为什么不能娶她?
他一个人寂寞了太久,也很想身边能有个伴。
从李府出来,李晔默然地坐上马车。云松知道郎君一般不会在家中待得太久,准备驾车回去。李晔忽然问道:“这个季节,花市上能否买到牡丹?”
云松想了想回答:“牡丹春季才开花,这个季节应该只能买到花苗。郎君问这个做什么?”
“回头你命人到花市搬些魏紫的花苗回来,我要种在院子里。”
云松嘴上应是,心里却觉得奇怪。郎君一向不喜欢太过艳丽的花朵,怎么忽然要养起牡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