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5章 瓜分战果 (2)(3 / 14)
钱,稍年长、稍年幼的男子四十钱的标准,在关中兴修水利。
同年夏四月,关中的龙首渠、六辅渠、白渠,以及汉中地区的褒斜道同时开始动工,关中数以百万计的余子参加到了其中,原属于少府的军工部也贡献出了将近一百万蛮夷奴工。
秋七月,太宗皇帝又下令,在秦郑国渠的基础上清理、拓宽河道,并挖掘更多的支流,让更多的土地得到灌溉,并让御史大夫贾谊作为这件事的主事人,大农丞公孙弘作为助手。
秋九月,御史大夫贾谊、大农丞公孙弘联名上书,表示关中的水利工程耗费了太多钱,内库的储存受到了很大影响,这对于皇帝掌握朝堂十分不利。
文鼎十三年冬十月,太宗皇帝颁布《盐铁令》,规定天下所有的盐、铁,都只能由官府来负责销售。
这其中,铁的售卖被交给了原属于少府的军工部,另外在主爵都尉下新设一司,负责盐的售卖。
冬十一月,主爵都尉并入大农。
春正月,吴国丹阳郡发生汉军将士杀害商贾的事件,太宗皇帝让廷尉张释之细查。
最终,廷尉张释之上奏太宗皇帝:被杀害的商贾,都是在吴地和南越之间倒卖粮食、布匹、铁器的商人,通过行商,在过去十多年积累下了几万万钱的财富,却没有上缴过商税。
这些商人又通过贿赂当地官员,在过去十几年都没有服徭役、兵役,由于家里没有土地,也从没有缴纳过农税,口赋也去向不明。
丹阳郡的军卒按照太宗皇帝颁布的《讨胡令》,将这些商人不交税、不纳赋、不服役的举动,归为了蛮夷,所以才杀死了这些商贾。
消息传出,天下商贾都人心惶惶,短短半个月之内,前往内库缴纳商税的商人就把长安所有的客栈酒楼给沾满,内库在十五日之内收回了商税近四十万万钱。
得知这些状况之后,太宗皇帝颁布诏谕,重申了吕太后所制定的《金布律》,并认可了丹阳将士对不缴纳商税,不服从徭役、兵役,不缴纳农税、口赋的商人,视为蛮夷的做法。
春三月,朝堂三度通过太宗皇帝《车船律》作为吕太后《金布律》、《津关律》的补充条款,并在御史大夫门下新设立水衡都尉,由义安侯田叔担任都尉。
《车船律》规定:商人除了按照《金布律》《津关律》缴纳的商税之外,还要按照运送货物的乘具大小,缴纳行商的税费,标准为每辆马车行走五百里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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