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4 / 4)
任,我只知道,中央颁布的《婚姻法》赋予了广大妇女离婚的自由。我可没想到,原来有人连中央的精神都可以不放在眼里。”
“你不要胡搅蛮缠。”梅主任被她的咄咄逼人给气到,冲口而出:“你看看以前的劳动模范,王进喜、李素丽……你一个毫无家庭观念,说离婚就离婚的女人,简直是将道德踩在了脚底下!怎么也配做劳动模范?!”
这几天她已经被好多人打听过好几回——你们单位那个宋锦怎么回事?怎么就离了婚?你也不调解调解?这让素来以道德清白自诩的梅主任觉得简直是丢人!败坏门风!加上冯玉兰的舅舅升迁,副食品公司算是国营商店的上游单位,她这才毅然决定把名字给换了再报上去。没想到,宋锦不仅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委屈上了?
不过,她见宋锦瞬间红了眼眶,也有几分不忍,想着要不要说几句软和话。
宋锦微扬起头,将沁出来的眼泪给逼了回去,深呼吸几下,然后平静的开口:“原来在您眼里,一个女人离婚就是天大的罪过,甚至可以因此而否定她的工作成绩和能力。既然如此,我觉得我也没必要继续在这里工作了。”
她一字一句的开口:“我,宋锦,不干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遇罗锦的离婚案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很有名。她的为人不讨论,但这桩案件在当时是很有意义的。引起了一场关于离婚到底是不是非得有重大原因,无感情是不是可以作为离婚依据的大讨论。当时判她离婚的法庭审判员引用了恩格斯的话语——如果说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那么只有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还说“我作为本案承办人,不忍再用封建主义的‘道德’和‘法律’绳索去捆绑他们”。你们品品,再对比一下现在的诸多阴间新闻,真的是,摇头叹气。
另外,宋锦现在还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受了委屈想哭一哭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