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委托 一家不卖彩票的彩票……(4 / 8)
。秦勉对委托书的真实姓予以认可,但对合法性和关联性不予认可。
孙仲良和罗小花表示不清楚该份委托书,但对它的真实姓是没有意见的。老人家的想法很朴实,觉得这是法院调取的材料,一定是没问题的。
到孙建锋和聂红莲发表意见了,俩人吞吞吐吐,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该份委托书一出示的时候,孙建锋的脸色就变了。
接下来法官提问。滕烨问孙建锋委托书上“孙建锋”三个字是不是他亲手所写。
“这……我不记得了。”孙建锋支支吾吾,想搪塞过去。
但法庭上岂容他敷衍塞责,滕烨严肃地警告他:“孙建锋,法庭上请如实回答问题,如作虚假陈述,将承担不利后果。后果我上次庭审也说过的,轻则训诫、罚款,重则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请你想清楚后作明确回答。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孙建锋摄于滕烨的威严,一紧张就脱口而出:“是,是我签的。”
坐在他旁边的聂红莲在桌子底下狠狠地踢了他一脚,轻骂道:“蠢货!”
坐在对面原告席上的秦勉连忙说:“我有话要说。”
滕烨看着秦勉:“你说。”
秦勉:“我们认为当年签调解协议的时候原告并未授权给被告聂红莲,而聂红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擅自处置其财产,代为放弃未成年人的权利。现如今原告已成年,对聂红莲代为放弃财产的行为是不予追认的。因此,我们要求确认该份人民调解协议无效。”
滕烨:“原告代理人,现在是法庭质证和发问阶段,还没到辩论阶段,你有什么辩论意见可以放到辩论阶段再阐述。”
秦勉:“不好意思,我补充一下我方的质证意见。当时我当事人孙小罡根本没有授权给聂红莲代为处理相关事宜,且没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所以该份授权委托书应属无效。”
滕烨问聂红莲:“被告聂红莲,本庭要求你详细阐述一下当时在清水镇司法所调解的过程。”
聂红莲边想边说:“当时是调解员马国栋来给我们做工作的,是我去的司法所,就在司法所的大厅里谈的,孙仲良和罗小花也来了。一开始我要求两套房子都过户到我和孙建锋的名下,可是孙仲良不同意。我就退一步,说要么等小罡成年后把房子过户到小罡名下。孙仲良本来也不怎么同意,马国栋给他做了工作,他才同意的。然后马国栋就把协议打印出来。可是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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