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救人 潜进了传说中普通人……(2 / 7)
何声音传出来。
滕烨问:“被告,你是否同意和原告调解?”
余浩不答话,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掌心的冷汗不停地冒出来,黏黏的很是难受。
梅子看着他,说:“被告,请你回答是否同意和原告调解。”
这时,余浩像是做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斗争,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审判席上的滕烨,说:“我……不同意。”
原告听了,脸立马拉了下来,表情复杂极了,又是震惊,又是愤恨。
“余浩,你不是同意调解的吗?”
滕烨没有理会原告,宣布因被告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法进行,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读完后敲击法槌正式进入庭审阶段。
和滕烨、梅子庭前想的差不多,原告在庭上完全否认他只给了被告三万,坚称给了被告五万,且被告一分未还。
原被告双方举证和质证,原告举证借条一份,被告质证说借条上的签字确实是他所签,但当时借条是空白的,其他地方的字是原告事后才添加上去的。原告坚称借条是当着被告的面写的,证明被告是认可借条的内容的。
轮到被告举证。被告出示银行的转账流水明细若干份。
原告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被告解释说:“这是我在过去三个月中通过民生银行卡给杨总转账的记录,所有的金额加起来远超过五万,证明我已经还清所有借款。”
原告说:“这是你转给别人的,又不是转给我的,我不知道。”
被告却说:“这些钱就是还你的那五万,不,其实只有三万。是你们要求我把钱打到杨总的账户的。”
滕烨问:“原告,被告说的是事实吗?”
原告瞪着被告,说:“被告说谎,我从来没要求他把钱打给杨总。”
滕烨问:“那你们对还款是怎么约定的?”
原告说:“我们约定的是被告把钱打到我账上。被告从来没打给我钱,这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还过钱。”
被告说:“不是的,是你要求我把钱打给杨总的。不止我一个人,其他人你们也是这么要求的。”
原告:“胡说八道。不想还钱就直说,在法庭上撒什么谎呢?”
“你……”被告被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滕烨敲击法槌制止他们争吵:“被告继续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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