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部分(6 / 7)
重地想要做我这本书”,可现在真相却是“想要说服我当枪手”……生气归生气,自己为数不多的业内资源林琅还是不敢得罪,稳了一下情绪,林琅试着提出了一个方案:“我可以给她重新写一本。她要的那种书,我埋头做,一个月可以写三本。”
“她就是想要小说。”花编辑笑了笑,又重申了一遍:“这本书和公司没关系哈!只是我私下帮赵妍妍来跟你沟通而已。”
花编辑把这盆脏水跟公司撇开得挺清白。但林琅明白:和公司怎么可能没关系?赵妍妍是你们温文的签约作家,钱还不都是你们在赚?
其实赵妍妍非想收这本小说,她的动机林琅也能懂——作家圈有个不明着摆到台面上来的鄙视链:[会构架剧情的编剧或小说家]优越于[随笔散文作家],再优越于[游记、科普等功能性文学作者];类似于演员圈里[拍电影儿的]比[拍电视剧的]更拽一点儿,而[演过舞台剧的]则前两者都瞧不起。
——行当里的陈腐匠气罢了。
只是没想到这个赵妍妍还挺有“上进心”。
花编辑观察着林琅的表情。见男生沉默着不说话,他又笑了:“哎呦你不着急拒绝我哈,可以先考虑着。稿费这边都好说、可以很多——你现在在读研对吧?有别的收入吗?”
林琅心虚地:“有……”
“嗯……”花编辑抿着咖啡:“她收了的话,开的价格够你在成都读研的两年内不愁吃喝、安心写稿子。”
“两年内不愁吃喝”这个条件又晃动了林琅一大把。
林琅迅速地算了一笔账:自己一个月目前的伙食预算是600;如果添补到800,早饭可能就不需要啃隔夜的硬馒头了;如果添补到1000呢?1000乘以24个月是两万四。林琅于是抬头问花编辑:“能有三万吗?”
编辑愣了一下,促狭地笑了:“当然有得谈啊小傻瓜!”
林琅看着他笑了好半天,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是越听越心虚:他是嘲笑我报价过高、不自量力吗?
心虚着,花编辑探过身来拍了拍林琅的手,说了句:“哎呦你先算着,我去上个厕所。”
直接把自己珍爱的这本小说稿子变卖,林琅其实心不甘情不愿的。
可如果“三万”可以即时到账,林琅又着实有点动心。
三万。
两年内,一个月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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