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换一个锤子(4 / 5)
子嘴但心眼不坏的人,况且他要继续扮演好“林秀”这个角色,今后还得继续当模特,跟经纪人打好关系还是非常必要的。
于是他就只能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会记住教训的……”
“OK,OK,”安妮格雷说,“希望你能记住你说的话,你跟我说你妈妈是哥谭人,想来哥谭看看,我正好也要回来哥谭才会带上你,希望下一次我来找你时见到的不是你的尸体。”
“今天你先休息,调整一下状态。明天早上我来找你,你要拍个杂志封面。明天下午你也不能闲着,得去做造型,为明晚韦恩集团举办的晚宴做准备。”
“那个晚宴上会来很多名流,还有演艺圈的大咖,对你扩展人际交往十分有帮助,一定要重视,知道吗?”
“听懂了吗?”
经纪人的语速真的很快,跟机关枪突突一样,林秀只听清了大概的内容:明天需要去拍志封面,还要参加一个韦恩集团的晚宴。
林秀连连应是:“好的,好的……”
经纪人风风火火地走了。
[女强人的类型啊……]
经纪人走了以后,林秀也有了时间来查看自己换得了物品——那个造型奇特,十分巨大的锤子。
【物品名称:雷神之锤姆妙尔尼尔(Mjolnir)
拥有人:雷神索尔
*基本信息:神器,锤的头是由神域金属乌鲁所打造而成,握柄部份则是以世界之树(Yggdrasil)的木材作成。不用的时候还可以缩小放进口袋里。此武器的功能为可以击穿任何东西,要是把它扔出去,它会毫无误差地击中目标,而且飞出去之后还可以自动飞回持有者的手中。
备注:一般人无法拿起来,只有达到特定条件,得到雷神之锤认可的人才可拿起它。(玩家就不要想了)】
林秀:哇哦~神器!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他尝试着拿起,不,仅仅只是移动雷神之锤,果然没有任何效果。
没关系,虽然有个拿不起来的限制,但是这毕竟是神器啊!
林秀更倾向于现在他之所以拿不起雷神之锤,是因为等级太低,无法使用神器级别的东西。
所以他得到了一个神器,那么他付出了什么代价呢?
林秀没有感觉自己身上少了什么东西,他点开游戏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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