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宋朝的青楼(3 / 5)
,过来人都知道,你若是将身体的力气都用在女人身上,那么第二天再去和别人拼刺刀,十之八九会是软脚虾,那结局自然可想而知。
再者女眷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为了让士卒安心打仗,朝廷还得专门派一支部队来保护她们,大大的增大了打仗的成本。
“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织成壁衣花氍毹。灯前侍婢泻玉壶,金铛乱点野酡酥。紫绂金章左右趋,问着只是苍头奴。美人一双闲且都,朱唇翠眉映明矑。清歌一曲世所无,今日喜闻凤将雏。可怜绝胜秦罗敷,使君五马谩踟蹰。野草绣窠紫罗襦,红牙缕马对樗蒱。”
这首唐代着名边塞诗人岑参的《玉门关盖将军歌》恐怕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首描写古代军妓生活的诗歌了。
其实,军妓并不是唐朝才出现的,追本溯源,应该说早在二千年前汉朝时期就有了随军妓女了。
据《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陵且战且引,南行数日,抵山谷中。连战,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
古代有连坐制度,就是一人犯罪,全家都要受到惩罚。因此古代男子一旦犯罪,他们的妻女大都会流放涉边而沦为妓女,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军中携带了一批犯罪之人的妻女。
《隋书·刑法志》上说“自魏晋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补兵。”
意思就是说,犯死罪或者重罪的,他们的妻子儿女都必须沦为军籍,入军营服役。
女人自然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她们白天充当起了杂役,给士兵们洗衣做饭,为军队保障后勤,晚上陪酒侍寝,充当将士床上的泄欲工具。
战争的残酷和女人的温存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时出现。
.......
宋承唐制,因此也承接了唐代的营妓制度。
在唐代,官员玩弄、凌辱甚至杀害营妓都可能不算违法,最多罚点钱了事,但到了宋朝却变成了另一回事。
营妓要赚钱,自然就要卖身,而官员是有能力剥夺她们生命的权力的,因此宋朝制定了严格的律法,那就是官员不得嫖妓,按照宋朝当局者的意思就是只要这一层人不参与其中,那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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