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依法治国(2 / 3)
殴打老卒致死该当何罪?”
程琳恭敬地回道:“回官家,若按照天圣五年修订的大宋律例,唆使他人殴打别人,若被害人没有伤残只是皮外伤,那么就属于轻微罪行,一般关押三个月,罚钱10贯,赔偿被害人医药费即可。
可如今王齐雄唆使随从殴打王二致死,若照大宋律例,应叛死刑,斩立决,但臣审理此案件的时候,发现王齐雄指使手下教训王二一顿,但没成想下人下手太重,以至于伤及王二五脏六腑,最终不治身亡。王齐雄虽然没有打死王二的本意,但毕竟下人打死王二是事实,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因此臣酌情考虑了一下,那就是王齐雄叛入狱三十年,罚钱500贯。”
赵祯看了一眼程琳,皱着眉头道:“程琳!太后可是传唤过你?”
程琳眼中先是闪现过一抹惊慌,而后慌忙拜道:“回官家!太后确实传唤过臣!”
“太后怎么说?”
赵祯问道。
程琳拜道:“回官家,太后说:王齐雄不是杀人的人,原是他的奴才打死了那老卒。”
“那你又是如何说的呢?”
赵祯追问道。
程琳回道:“臣对曰:奴才没有自己专行的道理,况且唆使与亲自犯罪是相同的!”
赵祯回道:“朕命锦衣卫查过,王蒙正为了此事没少活动,甚至花费了大半家财,但到了你程琳这里,他显然是踢到一块铁板上面来了。程琳你很不错,没有让朕失望。”
“食君之禄,为君分忧,况且臣身为开封提举司,掌管天子脚下的刑律,臣又岂敢徇私,若我大宋官员都为此徇私舞弊,那大宋律例就是一本废纸,案件若有原委,可以酌情处理,但律法绝不容触碰。”
程琳恭敬的回道。
“好!若我大宋掌管刑律的官员都像程卿一样,那我大宋便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严,违法必究!”
赵祯回道。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严,违法必究!”
程琳忙小声的念叨了一句,而后拜道:“官家!这十六字箴言虽简短,却发人省醒,臣认为应该将这十六字镶嵌在刑部乃至各地提邢司以及提举司的官署,以为掌管刑律官员的准则!”
赵祯笑道:“这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程卿回去写个劄子递给工部,朕让人支会工部一声,加快办理。”
“官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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