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聚仙城(1 / 6)
烈日下,蝉鸣越发呱噪,羊肠小道上,一个头矮小的猥琐男子背着个灰不溜秋的布包,正边走边擦汗,口中还骂骂咧咧:“妈的,这天气还要不要人活啊!灵石也用光了,这徒步到天门得何年何月啊!说不定到时候人家早招完了弟子,关门了!”
他,不,应该是她,白墨,便是西南隅、神乐州曾经有名的白家的末代弟子。昔日,白家名噪一时之时,灵石在地库里堆积成山,高级功法从来不缺,又何须如此千里迢迢北上天门,为求那一个外门弟子的名额?
曾经,不堪回首的曾经,不提也罢。
如今,为了避免麻烦,她易容成了个猥琐男子,远赴天门十年一度的开山纳贤之约。可惜,这万里之遥走了还不到一半,用来修炼的灵石便已花光,包袱里仅有的一片金叶子估计也难以为继一路开销,心里不免烦躁。
不知道是不是如今民风彪悍,她已经在脸上贴了狗皮膏药,大黑痣上还粘了几根毛,一路上还是被打劫了数次。当然,不是劫色,而是……劫财。这也难怪,如今人都穷疯了,即使看见她满身补丁,但只要有个包袱,定然两眼放光,好像以为天下的财主都会装成乞丐体验生活,而背上背的都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
可惜,她注定要让他们失望了。虽然她才刚满十一岁,但是,身为白家唯一一个末代子孙的她,硬是凭借优秀的遗传基因,和房梁里藏着的最后几十块灵石,引灵入体,完成了修仙第一步的淬炼过程,并挤入了练气期一层,算是刚刚跨入了修士的门槛。因此,对付几个毛头小贼还是绰绰有余,一路上走得还姑且算是顺当。
正打算停下来喝点水,后方突然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白墨一向警觉,转头一看,见一个十二三岁的锦衣女孩一路小跑着,额头上已见汗滴。
“咦,居然炼气期三层。”白墨眼珠一转,正打算装作没看见,哪知,女孩却叫住了她。
声音娇脆:“大叔,请问前方直走是不是林宝镇?”
“大叔?”哦,好吧,她现在的形象就是一猥琐大叔。端着粗犷的声音道:“是啊,姑娘,前方是林宝镇,走最近的路大概还有十来里。”
“糟了,太远了!那这附近还有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女孩显然很是急切。
“姑娘是躲避仇家?”她得先问清楚,天知道是不是她能淌的浑水。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分外地惜命。
“不是,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怕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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