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4 / 5)
        
            
            
    “这首太抒情……这种场合热场子比较重要。”
    防空洞依旧是这帮地下乐手的聚集地。
    陆延蹲在门口吹风。
    周遭有熟人吹声口哨扔过来一根烟,陆延接过不抽,只是夹在指间。
    《乐队新纪年》十强选手黑桃队长也凑过来,顺便把陆延手里的烟给顺走了:“我觉得你们乐队那首老歌可以——”
    陆延笑着踢他一脚:“干什么,怎么抢烟呢还。”
    黑桃队长说着把烟点上,唱起来,“把过去全部都击碎,快走吧~快走吧。”
    陆延提醒他:“兄弟,跑调了。”
    黑桃队长:“你不能对一个打鼓的要求那么高……哎而且你看看你们乐队鼓手唱成什么样,好意思说我。”
    李振:“我怎么,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黑桃队长扯半天之后,认真地说:“就那首吧,我对你们乐队最开始的印象就是那首,也是你们在下城区的出道专主打歌吧?突然冒出来一魔王乐队,销量一周打到前三,我至今都忘不掉。”黑桃队长说到这有些感怀,不知道是不是想到防空洞来来去去的乐队,感慨道,“一晃四年了啊。”
    那首歌确实是出道曲。
    歌词意思也很明确,当时陆延在逼着自己站起来。
    其实回想起来写那首歌的过程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在房间里把自己关了一个礼拜,昏天黑地,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是现在从发现随着时间增长,也会对自己以前写过的东西有一层不同的理解。
    “老歌吧,”陆延最后说,“至于接受度高不高——演出结果说了算。”
    他宣布完这个结论,突然想:他和肖珩两个人还真是挺有意思。
    走来走去,最后总是绕不开原点。
    或者与其说是“原点”,不如说是不断打破后的新起点。
    音乐节场合虽然重要,但举办这种大型的活动,对仪容衣着方面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陆延衣柜里有一半花里胡哨的舞台装都不太适合上台。
    日常点的衣服倒也不是不行。
    陆延最后一眼相中了肖珩的一件衬衫。
    很低调的暗红色。
    肖珩早上睁开眼,正好陆延背对着他穿衣服一幕。
    男人肤色并不算白,顺着脊背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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