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3)(13 / 22)
海军的要求使用了155毫米火炮,540毫米重型鱼雷,并且安设两条深水炸弹投放轨,两部深水炸弹弹射器,安装一部舰壳声纳,取消了搭载水上飞机的要求。超标的250吨排水量根本就降不下来,除非牺牲驱逐舰的持续作战能力,以及降低驱逐舰的航速。而这又是海军无法接受的。
最后,海军不得不接受了这个再次增加了排水量的设计方案,让南京造船厂开始做生产前的最后准备工作,然后在19年中期动工。另外五家造船厂(这些造船厂都不承担大型战舰的建造工作)也立即开始做准备,好一起动工建造新的驱逐舰。可问题并没有这么快就得到解决。
首先出问题的是鱼雷。因为日本使用了大型氧气鱼雷,帝国海军在获得这一情报之后,也要求获得氧气鱼雷,并且还专门拨款150万,让弹药厂与科研机构攻克相关的技术难题。研制计划是在17年年底启动的,可结果到19年底,氧气鱼雷里的很多关键技术都有突破,也就是说,帝国海军在22年之前都无法拿到新型氧气鱼雷。最后,海军不得不放弃了对氧气鱼雷的要求,仍然使用压缩空气鱼雷,并且让南京造船厂对驱逐舰的设计做出了修改,预留好今后换装氧气鱼雷的空间。
其次是155毫米火炮的问题。当时,帝国海军认为,在条约实效之后,其他国家都会发展更好的驱逐舰,而装备更大口径的火炮是很有必要的。英国就在发展驱逐领舰,而日本的轻巡洋舰实际上也是驱逐领舰。因此,海军一度提出要在驱逐舰上装200毫米炮的要求。显然,这是无法实现的,以当时的技术水平,驱逐舰一般只装130毫米左右的火炮,把155毫米火炮装上驱逐舰就已经相当不错了,而要装200毫米的火炮,这绝对不可能。海军与造船厂论证了好几次,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想法,而这一折腾又用掉了两个月的时间。
随后就是驱逐舰的续航能力与持续作战能力。海军一直希望驱逐舰能够长期在海外领地执行巡逻任务,其巡航能力与持续作战能力绝不能太差,不然巡逻不了几天就必须要回港补充燃料与弹药了。而实际上,在2750吨这一标准下,满足了火力防护等方面的要求之后,就很难达照顾到续航能力与持续作战能力了。南京造船厂的设计指标是,其最大续航能力只有5000海里,持续作战时间25昼夜。显然,这离海军提出的至少8000海里与60天差得太远了。结果是,海军不得不再次放宽排水量的要求,并且削减了一座鱼雷发射管,减少了一座主炮炮塔,以此来提高战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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