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制胜王道——捆绑销售(4 / 5)
,特别是加州人才经纪法案,它规定所有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禁止涉足制片业务,所以在别的地方又做经纪人又担任制片人的情况,在美国绝对不会出现。
这种约束经纪人的法律,目的是为了防止行业内“潜规则”的发生,而自从各州开始相继颁布类似的法律之后,好莱坞娱乐圈中的“潜规则”基本绝迹因为所有的“潜规则”都被直接推上前台,变成了一种你情我愿的公开交易。
艺人从类似的法律规定中受益,而经纪人则被束缚住了手脚,但事情还没有结束,继这项法律之后,演员工会又残忍补刀,他们规定所有为工会成员的演员不得与未获准工会核准的经纪人合作,而演员工会的合同范本条款里,又硬性规定艺人经纪人的提成必须限制在10以内,所以就有了好莱坞经纪人另一个广为人知的代称“百分之十的人”。
奥维茨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的艺人打包计划成功的绕开了勒在经纪人头上的这两道紧箍咒经纪公司这种捆绑销售实质上就是在做制片人的工作,但却可以不受相关法律的约束,而且通过这种操作,经纪公司可以用美其名曰“咨询服务费”的办法获得远超10的收入,甚至参与电影票房、唱片销售的分成,并且这一切都是合法的。
所以在早在十多年前,当其它经纪公司还在单纯地追逐明星时,奥维茨就已把电视节目与电影需要的每一个位置上的顶尖人才都招揽到caa旗下。如此一来,与电视台或电影公司谈判时,奥维茨就有法码要求对方:用caa的演员,必须用caa的导演、制片人、剧作家等全套人员。
不仅如此,各大电视台、电影厂商还得为奥维茨的捆绑出高价,高到以前人们不敢想象。
在奥维茨手中,caa很多优秀演员一部电影的片酬从100万美元涨到500万美元,又从500万美元涨到1000万美元,甚至更多,这对顶级演员来说,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在咄咄逼人的caa面前,电影巨头都大惊失色,虽然他们不停地抱怨caa的“贪婪”不停地在推高好莱坞的人力成本,但面对奥维茨的捆绑销售,各家公司用也得用,不用也得用,因为除了caa,在好莱坞很难再找同样水准的项目与阵容。
而因为这个缘故,大批好莱坞明星都开始转投caa旗下,仅1985年到1989年,caa签约的演员就增加几百人,公司捆绑销售出150多部电影,以及占美国市场近13的电视热播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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